每年11月26日,请记得,请怀念

十一月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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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会有多久,但我相信不管多少年后,回顾我国司法建设,今天将会是一个无法抹去的污点。不仅司法系统的人看着惭愧,身为这个国家一员的我,也不知该对后人如何论述这荒唐的判决。

或许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年此时,为这位曾经的同胞暗自思量3分钟。

Don’t stop looking for tommorow.

12 Responses to “每年11月26日,请记得,请怀念”

  1. 我们要记住每一天,记住CCP给我们带来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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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失败了。居然不晓得这是哪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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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事关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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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类在历史上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人类的意识和其本身存在的合理性思考远远没有达到精神思维意识的中层以上。
    也许只有人类站在更高点上才能够了解曾经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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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复核下来,第二天就杀,狗日的搞得好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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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decloud 在 十一月 26th, 2008 9:19 下午回复到:

    @火星蜥蜴, 什么时候办其他事也有这效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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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云/Akay 在 十一月 28th, 2008 3:00 下午回复到:

    @火星蜥蜴 , 貌似某些罪大恶极的贪官,执行死刑还得是缓期XX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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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从整个社会体系的发展来讲,他不应杀;但是从受害者家庭的角度来讲,他该杀。
    杀与不杀,本身就是个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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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 Chen 在 十一月 28th, 2008 12:27 上午回复到:

    @Tower, 这不是杀与不杀的问题。我们关注的不应该是结果的正义,而是流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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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ghtrice 在 十二月 4th, 2008 8:32 下午回复到:

    @Cat Chen,
    我们国家的现状是比较重视结果,这是个残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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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我不知道会有多久,但我相信不管多少年后,回顾我国司法建设,今年11月26日将会是一个无法抹去的污点。或许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年此时,为这位曾经的同胞暗自思量3分钟。 [...]

  8. 应该记住,应该奋争,应该感到心痛和耻辱.

    建议游览“艾未未”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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